丙烯酸乙酯MSDS

  发布时间:2020-05-19 17:40:56

一 标 识

中文名 丙烯酸乙酯

英文名 ethyl acrylate

分子式 C5H802

相对分子质量 100.11

CAS号 140—88—5

危险性类别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化学类别 丙烯酰基化合物

二 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含量≥99.5%。

外观与性状 五色液体,有辛辣的刺激气味。

主要用途 用作有机合成中间体及聚合物的制造。

三 健康危害

僵入途径 吸人、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对呼吸道有刺激性,高浓度吸人引起肺水肿。有麻醉作用。眼直接接触可致灼伤。对皮肤有明显的刺激和致敏作用。口服强烈刺激口腔及消化道,可出现头晕、呼吸困难、神经过敏。

四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五 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

闪点(℃) 9

焊炸下限(%) 1.4

引燃温度(℃) 350

爆炸上限(%) 14.0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加剧。温度超过20℃,能聚合积热,引起爆炸。

灭火方法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

六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人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

水冷却和稀释蒸气、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七 储运注意事项

通常商品加有阻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定期检查是否有泄漏现象。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八 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

前苏联MAC(mg/m3) 5

美 国TVL-TWA

OSHA 25ppm[皮]

ACGIH 5ppm,20mg/m3

美 国TLV-STEI。

ACGIH 15ppm,61mg/m3

检测方法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苯耐油手套。

其它 工作毕,淋浴更衣。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九 理化性质

熔点(℃) <-72

沸点(℃) 99.8

相对密度(水=1) 0.94

相对密度(空气=1) 3.45

饱和蒸气压(kPa) 3.90(20℃)

折射率 1.4068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

十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聚合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接触空气。

禁忌物 强氧化剂、碱类、酸类、过氧化物。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十一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800mg/kg(大鼠经口), 1834mg/kg(兔经皮)

LC50 8916mg/m3,4小时(大鼠吸入)

刺激性 家兔经眼:45mg,轻度刺激。家兔经皮;10mg(24小时),轻度刺激。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大鼠吸人2.209g/m3,19天,死亡率为12/18。

致突变性 微核试验:小鼠腹腔225mg/kg。姊妹染色单体交换:仓鼠卵巢150mg儿。

致痛性 IARC致癌性评论:动物阳性,人类无可靠数据。

十二 环境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十三 废 弃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十四 运输信息

危规号 32147

UN编号 1917

包装分类

包装标志 7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十五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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