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业公司:
我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现,多家同行业公司(以下简称:同行业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我司注册商标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简称)进行网络推广宣传,严重侵犯我司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请同行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在全网范围内停止一切未经授权使用我司注册商标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简称)进行网络推广宣传的行为。如同行业公司仍不予更正,我方将在当地报纸等媒体上发表维权声明,公布贵公司的不法行为,并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届时,行业公司不仅要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承担所有侵权法律责任,对你公司声誉和日后经营都会有很大影响。
特此函告,望行业公司慎思,以免诉累!
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