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准产品五常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五常大米。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哈尔滨市五常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常市人民政府、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堰川、杨升、王福江、郭恒新、郝兆军、李光宇、黄强、王昆、姜明坤。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五常大米。
GB 1354 大米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打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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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502 粮食、油料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
GB/T 5503-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7891 优质稻谷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